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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商鞅變法

          發(fā)布時間:2022-11-30 閱讀:20359 文章來源:教導處

          【知識點】

          一、春秋戰(zhàn)國

          (一)時間春秋:前770----前476     戰(zhàn)國:前475----前221

          (二)時代特征:大變革(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)、大動蕩(戰(zhàn)爭頻繁,諸侯爭霸,民族融和)、大發(fā)展(經(jīng)濟、思想文化、科學技術)時期

          1.經(jīng)濟:鐵器牛耕提高生產(chǎn)力,井田制瓦解,封建土地私有制確立。

          2.政治:周王室地位衰微,諸侯爭霸、兼并戰(zhàn)爭需要“富國強兵”。

          3.階級:新興地主階級要求擴大政治權利,建立地主階級專政——變法運動興起。

          4.思想:“百家爭鳴”推動思想解放;尤其是法家學說順應時代要求,成為變法思想武器

          5.軍事:秦國地處西部邊陲,軍事實力落后于中原各國。

          6.個人:商鞅才干杰出,取信于民,立志變法。

          總之:社會生產(chǎn)力的發(fā)展是改革變法的根本原因,稱霸天下的欲望是改革變法的直接動力。

          二、秦國變法面臨的三種阻力和商鞅的努力

          (一)阻力:統(tǒng)治者秦孝公②舊貴族保守派的反對。③百姓不信任政府。

          (二)商鞅的努力:

          ⑴游說:商鞅以變法強國之術游說秦孝公,勸說他“疑行無名,疑事無功”,

          變法要堅決果斷。

          ⑵辯論:與反對派辯論,宣傳變法思想,提出“治世不一道,便國不必法古”,治理國家不能用一種方法,富國不必效法古制。得到秦孝公賞識。

          ⑶立信:南門徙木立信,取信于民;并打擊破壞新法的人。  

          三、商鞅變法

          (一)目的:富國強兵(直接目的)②建立地主階級專政,發(fā)展封建經(jīng)濟(根本目的)。

          (二)核心:農(nóng)戰(zhàn)法治。

          (三)性質(zhì):是新興地主階級領導的一場徹底的封建化改革運動。

          (四)變法歷程:第一次開始于前356年;第二次開始于前350年

          (五)變法內(nèi)容:


          措施

          積極作用

          經(jīng)濟

          廢井田,開阡陌

          廢除奴隸制經(jīng)濟基礎,確立封建經(jīng)濟基礎,以法律形式確立地主土地所有制,最能體現(xiàn)地主階級經(jīng)濟利益。

          獎勵耕織,重農(nóng)抑商

          積極:提高生產(chǎn)積極性,增強國家實力,促進了封建經(jīng)濟發(fā)展,鞏固新興地主階級的中央政權

          消極:阻礙了商品經(jīng)濟的發(fā)展,導致經(jīng)濟結構單一

          統(tǒng)一度量衡

          ①便利賦稅征收;為經(jīng)濟活動提供便利;

          ②利于消除地方割據(jù),加強中央集權。

          軍事

          獎勵軍功,實行二十等

          爵制(嚴禁私斗)

          大大提高了軍隊戰(zhàn)斗力,也為人們爭取更高的社會地位提供了一個途徑,軍功地主由此崛起,沖擊奴隸主舊貴族

          政治

          廢除世卿世祿制

          打擊了奴隸主貴族特權

          普遍推行縣制

          ①加強了中央集權,

          ②是鞏固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政治保障

          司法

          實行什伍、連坐制度

          ①加強了戶籍管理,為收稅、征兵提供了依據(jù);

          ②加強了專制統(tǒng)治

          制定秦律,輕罪重罰

          用法律形式把改革的內(nèi)容固定下來

          消極:嚴刑峻法激化社會矛盾。

          文化

          燔詩書而明法令

          加強了對人民的思想控制

          習俗

          “塞私門之請”

          推行“分異”令(禁止父子兄弟共居)

          ①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,增強了國家的經(jīng)濟實力

          ②實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政策,刺激小農(nóng)戶數(shù)量的增加及生產(chǎn)積極性

          (六)評價

          1.性質(zhì):是新興地主階級領導的一場徹底的封建化改革運動。

          2.歷史作用(積極性):使秦國富兵強,為秦國統(tǒng)一六國奠定了基礎

          ①經(jīng)濟上: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,為秦國農(nóng)業(yè)生產(chǎn)帶來生機。

          ②政治上:打破貴族世襲制,使封建國家機器的職能更加健全,逐步建立起中央集制度。

          ③軍事上:極大地提高了秦軍的戰(zhàn)斗力,秦國在對外兼并戰(zhàn)爭中掌握了主動權。

          3.局限性(消極方面)

          ①輕視教化,嚴刑峻法,輕罪重罰,容易造成暴政。

          ②加重剝削與壓迫,導致了社會矛盾的激化。

          ③改革不完全徹底(如:按爵位等級占有田宅和奴隸、公開承認占有奴隸合法性)

          ④重農(nóng)抑商,壓制工商業(yè)違背了社會經(jīng)濟發(fā)展的規(guī)律,導致民主意識的弱化

          ⑤文化高壓政策,不利于思想文化的發(fā)展

          (七)特點

          1、措施最全面:涉及政治、經(jīng)濟、軍事、司法、文化、等方面

          2、實行最徹底:以法律形式廢除奴隸主貴族的特權——廢除井田制,廢除世卿世祿

          3、歷時最長久:先后兩次改革,持續(xù)18年

          4、成效最明顯:增強秦國實力,為秦統(tǒng)一奠定了基礎;建立新型地主階級統(tǒng)治

          (八)結果:“商鞅雖死,秦法猶存”——商鞅被害后,新法并未被廢除

          失敗的原因:變法觸動了舊貴族的利益,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;

          ②秦孝公死后,商鞅失去政治支柱。

          四、商鞅變法成功的原因

          1.改革符合新興地主階級的要求,順應了歷史發(fā)展的潮流(根本原因)

          2.改革符合了秦國的實際情況

          3.法律一經(jīng)制定就堅決實施,變法深得人心。

          4.統(tǒng)治者秦孝公的鼎力支持(重要原因)

          5.商鞅的政治才干

          五、商鞅變法的認識和啟示

          認識:改革具有必要性;多樣性;復雜曲折性;進步性;局限性

          啟示:

          .只有改革,國家才會有光明前程。   .改革會遇到重重阻力,必須堅持不懈,有犧牲精神。

          .改革應充分發(fā)揮人才的作用。    .要制訂法律保障改革的順利進行。

          .改革要講究策略的靈活性,以減少改革的阻力6.改革者要有遠見卓識,并且要有大無畏的精神和勇氣。

          7.改革偉業(yè)與個人努力有關,但是與個人命運并無必然聯(lián)系。

          重點突破:從商鞅的個人命運看改革成敗依據(jù)和成敗因素

          1)依據(jù):

          不是看改革者個人的命運,而是看改革的目的是否達到,積極成果是否得到維持。

          2)影響改革成敗的主要因素:

          ①是否順應歷史潮流是根本; ②是否得到最高統(tǒng)治者支持;

          ③改革派與保守派的力量對比; ④改革的措施、策略、用人等是否得當;

          ⑤人民是否支持。

          【高考考向】

          主要考查:知道春秋戰(zhàn)國時期各國改革的基本史實,認識春秋戰(zhàn)國時期的時代特征。了解商鞅變法的具體措施和內(nèi)容,認識其特點。探討商鞅變法的歷史作用。

          考查方法:主要考察信息提取與整合的能力。

          考查形式:材料題。

          【高考真題】

          1.(2016·課標全國卷丙,45)【歷史上重大改革回眸】

          材料 廟號改革是北魏孝文帝改革的一項重要內(nèi)容。公元398年,拓跋珪遷都平城,仿中原傳統(tǒng)制度設立太廟,早先草原部落聯(lián)盟時代的首領以“太祖”“高祖”等廟號受到祭祀,他們的子孫被封為王公,享有政治軍事特權,成為北魏政權的統(tǒng)治支柱。孝文帝下令改革廟號,宣稱按“宗有功、祖有德”的原則,推最先實現(xiàn)在中原進行統(tǒng)治的拓跋珪為太祖,不再為拓跋珪以前的祖先設廟祭拜。因太祖拓跋珪以后只有五位皇帝去世,為了不違“天子七廟”這一儒家禮制,孝文帝甚至前無古人地在太廟中為自己虛設一廟,廟號改定后,孝文帝下令,“非太祖子孫”及異姓封王、公、侯、伯者,皆降一等。

          ——據(jù)呂思勉《魏晉南北朝史》

          (1)根據(jù)材料,概括孝文帝廟號改革的內(nèi)容。

          (2)根據(jù)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,簡析孝文帝推行廟號改革的意義。

          答案 (1)內(nèi)容:確立新的原則,不再尊奉部落首領;確立北魏創(chuàng)立者拓跋珪的地位;突破禮制,為自己虛設一廟;將廟號改革與爵位改革結合。

          (2)意義:宣示北魏政權將拋棄草原傳統(tǒng),全面融入中原;表明改革決心;削弱鮮卑貴族的政治軍事特權,減少改革阻力。

          【學生學情分析】

          本專題內(nèi)容在歷史上屬于比較重要的轉(zhuǎn)型時期的改革。注重時空觀念和唯物史觀的構建和運用,多培養(yǎng)學生閱讀材料提取并整合有效信息的能力。

          【建議變式練習】

          閱讀材料,完成下列要求。

          材料  周代實行“分土封侯”制,到西周末年,分封制弊端日益突出。周宣王即位后,他立志振興周室,改革弊制。

          《國語·周語》記載:“宣王即位,不籍千畝?!奔葱鯊U除強迫公社成員集體為王室耕種公田的勞役租制,王室公田也分配給農(nóng)民耕種,從農(nóng)民實際耕種的土地收入里按比例征收實物租;除此之外,宣王“料民于太原”——宣王授予非周族庶民服兵役的權利,提高了他們的社會地位;其次,改變分封制下周天子直接統(tǒng)治范圍,周王將越過各級領主,登記戶口來直接控制贛內(nèi)民眾。在此基礎上,宣王通過“不籍千畝”來改變征收賦稅的形式,通過登記戶口來作為征收賦稅的依據(jù),使得小農(nóng)經(jīng)濟得以確立發(fā)展,加強了國家對基層社會的管理,揭開了春秋戰(zhàn)國的變法改革運動的序幕。

          ——摘編自李維山《周宣王—周代變法的先行者》

          (1)根據(jù)材料,概括周宣王改革的措施。

          (2)根據(jù)材料結合所學知識,說明周宣王改革的影響。



          撰文:徐萍

          圖片:無

          審核:丁勁松

          上傳:楊佳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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